◎碎念報 40◎我丟了衣櫃裏一半的衣服
趁著放年假的時候,我把衣櫃裡一半的衣服都丟了。並沒有刻意規定自己要丟一半,而是把過去在穿著的時候,曾經讓我覺得有一絲絲勉強或妥協感覺的衣服全部挑出來,結果拿著拿著,就佔了一半,於是我把它們打包,拿去舊衣回收箱。
因為曾經有過收納工作的經驗,加上我本來就不是物慾很高的人(我的囤積癖好是展現在資訊跟知識上),而且這些衣服,都是讓我反覆覺得「想穿但又不合身」、「洗久了質感變好差不喜歡了」、「這是以前腦波弱買的」、「現在穿這種衣服感覺好逞強/好幼稚」的款式,而且有過幾次搬家的經歷,真的深刻體會太多身外之物帶來的困擾,所以我斷捨離的時候,並不覺得特別困難,我想做這件事很久了,直到今年春節才付諸行動。
以前因為工作的關係,接觸了很多整理收納、斷捨離跟極簡的觀念,但我沒有每個門派都認同,如果真要說的話,可能會比較認同最近看的一本書《兩個人的簡單生活提案》裡寫的,不覺得東西一定要很少才是好,也不可能收一次就一勞永逸,每個收納的門派都忽略了人在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的需求跟轉變,有時候東西的數量就是一定會增長,只要知道自己為何而買,而且都有持續使用、定期維護保養、好好愛惜,數量也不是病態式的增長的話,就不必為了物品增加而有罪惡感。
但我仍然同意,其實人生活所需真的需要的東西沒有想像中那麼多。
尤其像我現在不必常常出門,外出服的數量可以精簡,加上很多衣服都是20幾歲沒什麼錢,但又想穿得流行而買的粗劣品,實在不符合我現在的心境,而且我想再縮減收拾衣服的時間,所以之後應該會再趁搬家的時候再丟一波衣服。
讓心房跟臥房,都能騰出更大的空間。

